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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东风说:这车是我的私车!
本报记者 黄旭阳 摄影 金世宗
跑崇州到桤泉路线的营运司机林东风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花钱买车跑营运,用自己的车到双流接参加完高考的儿子回家,还受到公司重处。昨日,林东风向本报反映,认为公司处罚缺乏人性。而公司认为,林东风明知故犯,违反协议约定,应该受到相应处罚。
·事件VS处罚·
放弃营运 接娃娃回家
林东风家住崇州爱民街,去年,他花6.4万元买了一辆微型面包车跑营运,并和四川交旅崇州九龙分公司(以下简称九龙公司)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,由九龙公司提供崇州到桤泉线路的使用权,他每个月向公司交1200元左右的管理费。
今年6月8日,林东风在双流读书的儿子参加完高考后,打电话要求林东风第二天去接他。6月9日中午12时左右,林东风接着儿子回到家。当天上午10时许,九龙公司例行检查后发现,林东风没正常跑营运,公司负责人打电话查询后才发现林东风私自把车开到双流了。
触犯“禁令” 教育后罚款
9日下午3时,林东风被公司负责人叫到单位了解情况。“林东风擅自公车私用,擅自停运,擅自改变线路到双流违反公司规定。”公司要求林东风做出深刻检查,停运3天。九龙公司副总经理杨昌华说,公司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,对林东风进行了教育,并根据双方协议约定,罚款500元。杨昌华说,公司之所以要这样做,是为林东风安全和其家人负责。
·公司VS司机·
林东风:公司没人性
昨日,说到自己被处罚一事,林东风大倒苦水。儿子在高考期间,他都没时间陪儿子一下,他觉得很愧对儿子,高考完后,儿子多次给他打电话,说有一些东西要拉回家,希望爸爸来接他。
“在高考期间,有关部门都给考生开绿灯,尽量给考生给予最大的帮助和方便,我儿子今年高考,我开车去接儿子回家,却遭到公司严厉处罚!”林东风说,公司太没人性,为什么不能给予人性化的方便?提起此事,林东风感到十分不解和冤屈。
林东风还认为,车是自己花钱买的,只不过挂靠公司跑营运,自己的行为是私车私用。第一次处罚只是写检讨和停运3天,而在12日,公司突然又处罚500元。林东风之所以会被罚款,是由于他在9日不服公司处罚,还顶撞了公司负责人。
九龙公司:他明知故犯
对林东风的处罚,九龙公司给出了足够理由。公司经理王朝楷说,公司绝不允许营运车辆在营运线路外运行。他说,公司把崇州各个乡村线路经营权交给100多个司机经营,在合作协议书中明确规定,乙方严禁绕道、串线。同时按照有关交通法规规定,营运车辆不得擅自停运。所以公司对林东风的处罚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对于500元罚款,公司副总经理杨昌华解释称,为做好安全工作,公司与司机、其家属签订了“客运车辆静态安全管理责任书”,家属作为监管人。责任书明确规定,严禁营运车私用;车辆休息或停班时,严禁私自揽客或包车运行。林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约定责任书的规定,按规定处罚500元。
王朝楷说,如果林东风的儿子在高考期间有特殊情况,公司会派出非营运车辆给予特殊帮助。事实上,林东风的儿子已高考结束,并不是什么特殊情况,而他却明知故犯,这样做,是公司对林东风的安全和家人负责。
·正方VS反方·
司机大都理解公司决定
公司对林东风的处罚,其他营运司机会有何看法呢?记者在对10位司机采访时,有7人认为公司做法在理,而另外3位司机表示,公司对林东风的处罚过重。
一位跑白塔湖的司机说,林东风的车辆属于营运车,同时也是公交车,他有事也应给公司打个招呼,应该服从公司的管理。同时,一位姓李的司机说,公司刚刚出台相应规定,林东风也签字认可了的,那样做属明知故犯。公司的做法也是对驾驶员负责,作为管理方,营运车出事,公司也会负相应责任。
而另外一位张师傅却说,在高考期间,父母开车去接子女,这是人之常情,公司在了解林东风的特殊情况后,应该以说服教育为主,不应给予罚款,更不能停运。
·律师说法·
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
成都天则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成均认为,林东风与公司是协议约定,驾驶员与公司都应遵守相应的约定,作为营运车辆,应该在约定的线路区域内营运,如果在区域外行驶就是违反规定。同时,营运时间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停运,而林在不请假等情况下停运也违反了规定。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协议进行处罚是正确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