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司输在签名上 万元征集笔迹鉴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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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21 22:52:13 | ||
因为一份涉案约800万元的协议,崇州一对好朋友闹上法院,双方就签名真假争得面红耳赤。昨日,当事一方在本报及其他多家媒体刊登广告,以“一万元人民币每份”的高价征集笔迹鉴定,此举引来争议。 1万元1份 高价征集笔迹鉴定引争议 “因个人需要,特出资一万元人民币/份,面向社会诚征笔迹鉴定权威专家……”昨日,崇州崇阳镇建筑商张福全在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刊登“悬赏公告”。截至昨晚,先后有数十人打电话咨询或报名表示愿意参与鉴定。有市民质疑,一份笔迹鉴定只需一千元左右,高价鉴定会否影响公正? 据张福全称,他是一名建筑承包商,家住崇阳镇。10年前,他认识了该镇的陈昌林。因为平常经常碰面,偶尔还会在一起打牌,两人关系一度较好。2005年3月,他和陈签订了一份协议,约定以230万元的价格出让妻子罗艳玲名下的一块5700余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。正是因为这份协议,双方随后反目并闹上了法院。 张福全称,当时陈准备承包一项大工程,为了给陈“撑台面”,双方签订了这份“假协议”。签订协议时,陈曾答应拿下项目后,与张一起合作开发。不料,双方后来因为协议是否有效一事闹僵了。2006年底,陈将罗女士告上法院。法院审理过程中,陈诉称,他曾向罗艳玲支付了165万元土地款,而且有收条为证。对此,罗艳玲予以了否认。崇州法院曾先后委托四川光明司法鉴定所、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相关笔迹进行鉴定,却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鉴定结果。“我就是希望弄清楚收条到底是谁写的,所以才公开征集笔迹鉴定专家!”张福全告诉记者。 张福全称,据他了解,一份笔迹鉴定只需千元左右,他登报出高价1万元,是希望引起关注。对于市民有关“高价鉴定会否影响公正?”的担忧,张强调,应征的鉴定者不仅必须有鉴定资质,而且必须保持客观、公正。出高价征集专家并非是“出钱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。” 土地升值 差价之争导致好友决裂? 据悉,张福全夫妇和陈昌林之间的法律官司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做出终审判决。市中院判决书显示,法院认定双方协议有效。对于收条签名真假之辩,法院采信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,即“收条签名系罗艳玲本人签名”。四川光明司法鉴定所出具的证明因存在法律程序上的瑕疵,未被法院采纳。 因为签名真假之辩及协议书,一对朋友反目。知情者称,双方闹僵的真正原因是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差价之争。据张福全称,1999年12月,他花了80余万元,从崇州市企业局购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。这块地位于崇阳镇西河村一组,总面积5728.9平方米。“根据目前的市价估算,这块土地的转让金应该在800 万元左右。”张福全说。不到10年时间,这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翻了约10番。协议及签名的真假,事关800万元的利益分割,因此导致朋友反目。 对此,陈昌林拒绝接受采访,他称:“有事你找我律师。”而据陈昌林的法律顾问王洪武称,他和当事人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,至于双方当事人的朋友关系问题,他不愿发表看法。 据悉,罗艳玲及丈夫张福全日前已向四川省检察院等单位递交了“民事申述状”,此案是否重审暂未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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